车辆运输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03
公司为了降本增效,进一步降低盐产品运输成本,充分利用市场资源,保障盐产品车辆运输的要求,进行社会招、投标,欢迎各物流运输公司积极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内容
1、皓龙公司盐产品车辆运输,年运输量约60万吨,实际运输量以皓龙公司发出量为准。
2、皓龙公司盐产品车辆运输,指在河南省内运送盐产品,运输路线按我公司指定路线。
3、若运输路线发生改变,实际运距按双方签证认可的实际公里数为准,运输费用按投标报价的运费进行折算。
二、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为防止出现舞弊现象,对省内各地市的区域各自报出价格后用档案袋密封(加盖红章),我公司销售部人员集中收集,然后由公司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代表人员共同参与,相互监督、共同开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壹佰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不允许含化工产品。
2、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必须具有持续运输能力。
5、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健全的运输管理体系,在运输市场上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认真进行现场踏勘,考察现场运输环境、当地市场信息,做好报价工作:①各地市的区域不允许有空项;②按《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各地市运输报价表》的顺序报价。若有1项不符合要求,则视为废标。
2、本次报价原则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及周边相关行业情况确定每吨汽车运输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等因素而变动。
3、运输周期:以1个月为循环周期,1个月内全部以中标价格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车辆运输,若车辆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该车辆所属的运输公司进行赔偿。若市场价格没有大的波动,时间可顺延。
五、运费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承兑汇票。结算的运量以我公司验收单为准。即运输费用等于所报综合单价乘以运输数量。
2、结算时间:每月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开具可以进项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的税率)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和发售日期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日期为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5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9月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根据招标人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按时参与开标仪式。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于: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银行帐户信息:
名 称: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湛南支行
帐 号:41001551614050000278
联系人:张科远 电话:0375-6113772 15938971711
邮 箱:zyhlxsb@126.com